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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员工返校和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3 15:16:19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系列工作部署和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延迟原定的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现将延迟开学、教职员工返校和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正式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通知再另行确定。

二、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各部门自2月27起进入工作状态,采用OA系统、企业微信等在线远程方式居家办公,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确保能随时到位解决工作问题。不可替代岗位、特殊岗位及工作所需必须到岗办公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保障教职员工安全。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通知所属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生等各类学生,在未接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前,离校学生一律不得返校。自3月2日起,按照《沈阳药科大学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下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开展线上教学、师生互动和在线辅导。

四、全校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居家开展科研活动,鼓励开展线上学术研讨和交流,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应对疫情对工作的影响,做好相关科研工作计划的调整,力争年度任务完成进度、质量不受影响。鼓励师生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科研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向疫情防控领域转移转化,为疫情防控做好科技支撑。科研处密切保持与上级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各类基金、项目、奖励等工作调整信息,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时传达,做好科研管理和服务。

五、正式开学前,继续实行校领导、处级干部在岗值班制,党政办公室、校医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每日值班安排。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通知所属教职员工,要实事求是报告疫情信息,坚决杜绝隐瞒不报和虚假填报。凡目前身处湖北的教职员工,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教职员工,一律不得返校,按当地规定做好防控相关工作,等待学校下一步通知。正在陆续返沈(本)的教职员工抵达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已返沈(本)教职员工,在完成14天居家隔离观察且无疑似症状情况下,在正式开学前如需入校,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通过OA系统提交临时入校申请,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校。经批准入校的,要做好自我防护,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核查登记、体温检测。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所有教职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沈阳或本溪。

七、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思考在前、指挥在前、抗疫在前的原则,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学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年度工作顺利开展。

沈阳药科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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