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与院行政共同负责学院的工作。学院党委的工作职责是:
(一)、基本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发挥行政领导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在全院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
3、与院行政一起贯彻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行政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开好院党委会,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院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总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2、通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关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事项,对于需要组织贯彻执行的决定和事项,讨论制定组织发动、带领党员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3、讨论院党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所属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讨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5、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
院党委要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做思想政治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培养等业务工作中去,为学校事业发展做贡献。
1、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开展及时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推动学院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2、要把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为学院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保证学校和学院决策的实施。
3、要重视开展师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建章立制、典型示范、总结交流、奖惩激励等办法和措施,把师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统战和群团工作
1、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注意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党外人士意见。要积极协助学校党委统战部门做好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2、 重视研究学院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并指导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指导、帮助共青团做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发挥共青团在团结教育青年和党的助手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学生会在联系学生方面的桥梁纽带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陶冶师生员工的思想情操和丰富师生员工的业余生活。
(五)、会同和配合行政做好下列工作
1、会同行政领导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学校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布置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组织发动全体教职工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共同完成学院确定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总结、通报落实的具体情况。
2、配合行政领导积极推进民主办学进程,扩大民主办学渠道。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本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要督促做好本单位的院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办学的积极性。
3、会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学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就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
4、配合行政领导共同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参与师资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参与人才引进的审核把关、在岗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和稳定工作。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每年要与院行政一起对本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一次专题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应的解决措施。